西醫(yī)治療
原則是改善呼吸功能,保持呼吸道通暢;正確給氧,選擇性應用呼吸興奮劑;控制感染,治療原發(fā)?。患m正酸堿及電解質紊亂,維持心、腦、肺、腎功能。
(一)保持呼吸道通暢,改善通氣功能
呼吸道梗阻主要因黏膜腫脹、積痰和支氣管痙攣所致,在治療中,溫、濕化氣道分泌物及霧化治療十分重要。
可于吸氧時,將氧氣裝置的濕化瓶盛60℃左右的熱水,使吸入的氧溫濕化;以超聲霧化器進行霧化,每次15分鐘,每日數(shù)次,霧化液中可加入祛痰劑(如必嗽平、痰易凈、a-糜蛋白酶等)、支氣管解痙劑(如異丙基腎上腺素、舒喘靈、地塞米松等)、抗生素等藥物。由積痰引起的梗阻常為造成或加重呼吸衰竭的重要原因,因此,應積極排痰。重癥患兒定期翻身,經(jīng)常輕輕拍擊胸背,以利排痰。口、鼻、咽部的黏液可用吸痰管吸出。對下呼吸道黏稠分泌物引起的阻塞,要進行氣管插管進行吸痰。
(二)氧療
嚴重缺氧可使人體重要臟器細胞,特別是腦細胞發(fā)生不可逆性損害,故積極供氧非常重要。輸氧的目的在于提高PaO2和SaO2,以緩解缺氧。其原則為缺氧緩解,而頸動脈竇和主動脈體對低氧分壓的敏感性不受抑制為準。目前認為以低流量持續(xù)給氧效果為佳。氧濃度一般為30%~50%左右,流量為每分鐘2~3L。鼻導管給氧時,氧流量與吸氧濃度大致呈如下關系:吸入氧濃度(%)=21+4×氧流量(L/min)。中度缺氧,氧濃度為30%~40%;重度缺氧濃度為50%~60%,但吸入60%的氧不應超過24小時。在搶救時,如供給60%氧仍不能改善紫紺,可用100%純氧,但使用時間以不超過6小時為宜。以后即改用<60%濃度的氧。定期抽查動脈血作血氣分析,一般要求PaO2維持在8.65~11.31kPa(65~85mmHg),不宜長期吸入高濃度氧,以防止氧中毒造成危害。
(三)呼吸興奮劑的應用
主要作用是興奮呼吸中樞或刺激頸動脈竇和主動脈體的化學感受器,反射性地興奮呼吸中樞。前者可用氫溴酸東莨菪堿、可拉明,后者可用洛貝林??山惶婕?nèi)注射、靜脈推注或滴入。但有呼吸道嚴重阻塞或分泌物潴留的患兒,神經(jīng)肌肉疾病引起的限制性呼吸障礙或嚴重廣泛肺內(nèi)病變者,呼吸興奮劑無效。
(四)維持水及電解質平衡
給予維持基礎代謝所需的熱量,每日209.2kj(50kcal)/kg,液量為每日60~80ml/kg。對呼吸性酸中毒,以改善通氣為主,如血pH<7.20,已失代償并合并代謝性酸中毒時,可在改善通氣及氧療的基礎上,按公式“碳酸氫鈉(mmol)=0.3×堿缺失(mmol)×體重”靜脈滴注5%碳酸氫鈉,一般先用半量。病程中常并發(fā)低鈉血癥,或低鉀、低氯性代謝性堿中毒,應及時補鉀、氯、鈉離子。
(五)防治感染
肺及中樞神經(jīng)系統(tǒng)的感染為引起呼吸衰竭的常見原因,應及早診斷和處理。如病因不明,可先給予廣譜抗生素治療。
(六)其他對癥治療
對中樞性急性呼吸衰竭有顱內(nèi)壓增高表現(xiàn)者,應及時使用脫水劑。伴心功能不全者,可給予強心劑。有腦水腫、肺水腫者,限制水攝入量(每日50~80ml/kg),并可用利尿劑如速尿。酚妥拉明能改善微循環(huán),增加組織灌流量,一般為每次0.3~0.5mg/kg,一次量不超過10mg,加入10%葡萄糖液中靜脈滴注。
(七)氣管插管及氣管切開
可保證呼吸道通暢,便于吸出呼吸道分泌物,并可用以連接人工呼吸器。插管留置時間一般不超過48小時,新生兒不超過1周。若以后仍有需要,應改用氣管切開。
(八)人工呼吸機
臨床使用機械呼吸器有定壓、定量、定時型三種。小兒急性呼吸衰竭治療中以選用時間轉換型呼吸器為宜。呼吸機應用指征為:①呼吸頻率驟減或出血節(jié)律不整甚至呼吸暫停;②應用常規(guī)高濃度給氧,紫紺仍難以緩解;③病情急劇惡化,經(jīng)保守治療無法改善;④血氣分析:當PaC02在8.00~9.31kPa(60~70mmHg)以上,吸入60%氧時Pa02低于6。65~8.00kPa(50~60mmHg)時,應及早使用呼吸機;但在急性多發(fā)性神經(jīng)炎合并呼吸肌麻痹時,應提前及時應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