煩惱的背后,必然有著某種不接納——不接納自己,不接納別人,不接納某些事,甚至不接納下雨。
不接納的原因在于我們有某種“執(zhí)念”——我不該這樣,那樣才對;他不該那樣,這樣才對;;這事不應該是這樣,那樣才好;今天為什么會下雨,真煩!
執(zhí)念是“不肯放下的期待和要求”。我知道當我的期待和要求實現(xiàn)不了時,我會不舒服。但如果要我放下這樣的期待和要求,雖然我知道可能是明智的,但是我不甘心!我不情愿!
只有這樣的人才會愿意放下執(zhí)念:
1、痛苦到受不了了,被迫放下。
2、心里很清楚,放下了,我還可以拿起來。但放不下,必然會陷入困境。
3、嘗到了放下之后的解脫和自由,開始越來越樂于先選擇放下,放下之后再決定是否還拿起來。此時再拿起來,則具有了放下之后才會有的靈活與智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