藥物性心肌病別名:藥物性心肌癥
(一)治療
1.嚴格掌握用藥適應證是防止本病的關鍵,若病情需要服用某些可能影響心臟的藥物者,應定期作有關檢查,包括心電圖、X線、超聲心動圖和血清酶學檢查等,一旦發(fā)現有心臟損害跡象,應減量、停藥或改用其他藥物替代。
2.確診為藥物性心肌病者應停用有關藥物,可用泛癸利酮(輔酶Q10)10mg肌內注射,1~2次/d;或口服20mg,3次/d。針對心律失常、心功能不全可采用相應的治療措施。此外,也可適當應用改善心肌營養(yǎng)和代謝的藥物,如肌苷、三磷腺苷(ATP)、維生素B1、維生素B6和二磷酸果糖等。
(二)預后
本病若能及時確診,停用致敏藥物和采用對癥治療,一般預后良好,大部分病人可完全恢復正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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